Unknown authorUnknown author · Public domain(via Wikimedia Commons)
嵇康
嵇(jī)康(223年—263年),字叔夜,谯郡铚(今安徽省濉溪县)人,因曾官至曹魏中散大夫,故后世又称嵇中散。三国曹魏文学家、思想家、音乐家。为魏晋时期文人团体“竹林七贤”之一,与阮籍齐名,並稱嵇阮,同为魏末文学界与思想界的代表人物。他激烈抨击世俗规范,主张顺应自然法则,保全人的天性,积极推广服食养生理论,在当时極具有非常高的声望及号召力。后因卷入朋友吕安的诉讼而入狱,权臣司马昭忌惮他的言论影响力会威脅司马氏政權,在锺会的建议下将其处死。 在他死后,其思想主张在东晋及南朝受到了极大的推崇,成为魏晋玄学的重要构成理论。随着神仙道教的兴起,嵇康本人则被神仙化,包括作为正史的《晋书》在内,关于他的生平事迹的记述中参杂了相当多神怪、传奇的内容。而他坚持思想与人格的自由,不追逐世俗名利,为追求正义而牺牲的品质,被后世视作中国传统文人清廉正直、不畏强权精神的代表人物之一。
- 分类
- 音乐人
- 国籍
- 中国
- 出生
- 223年1月1日
- 逝世
- 262年1月1日
- Wikidata
- Q468712